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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问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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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使用证据哪些有用
答:商标有撤三的规定,也就是说商标如果在注册3年内未使用的话,任何人都可以在商标局官网提出商标异议。为了避免这个情况,在三年内使用商标的前提下,一些商标使用痕迹很有必要留下,具体如下: 1、印有商标logo的纸箱、保障、产品上的标签等。 2、有商标logo的发票、货单、合同协议、收据等票据证明。 3、商标使用在广播、电视等媒体中,或者使用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的相关证据。 4、商标使用期间做的推广比如广告牌、电视等媒体的新闻数据。 5、企业在展会上的宣传印刷品、资料照片等。 包括一些使用痕迹都可作为证据使用,商标撤三对企业的危害非常大,所以切记在三年内使用商标,并且最好能够保留以上说到的使用证明,这样的话万一被提撤三也没有任何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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